位置导航:首页 >> 辅导资料 >> 土地估价实务辅导资料 >> 正文
北京市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三)
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添加时间:2008-2-19 11:20:03 打印
第八条 收益还原法: 
(一)收益还原法基本公式为: 宗地价格=年土地纯收益÷还原利率 
(二)计算中所采用的数据,按下列要求取定: 
1.物业租金的选取应取该地区同类物业市场租金比较值,低限不能低于市场比较值的85%; 
2.各类物业的使用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重按实际设计计算;若设计尚未完成,该比重应参照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选择。一般情况下,各类物业的使用(或营业)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重如下:写字楼65~70%;商业楼40~60%;平房四合院及住宅70~75%; 
3.空置率根据物业类型、市场供需等情况,取5~30%; 
4.经营性成本取总收益30~40%; 
5.还原利率取10~15%。 
第九条 成本逼近法: 
(一)成本逼近法基本公式为: 宗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所有权收益 
(二)计算中包含以下内容: 
1.土地取得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 
2.土地开发费:包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费用等; 
3.利息(参照假设开发法取值); 
4.利润(参照假设开发法取值); 
5.应缴税费; 
6.土地所有权收益。 
第十条 拆迁安置补偿费按区域平均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计算时应注明拆迁户数量(人数)、单位数量。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按居民、单位、个体分类计算。包括以下各项: 
(一)拆迁安置费(外迁或回迁房造价); 
(二)地上物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 
(三)各种补助费(搬家费、奖励费、生活补贴等); 
(四)房屋周转费; 
(五)拆迁服务费; 
(六)拆迁管理费; 
(七)单位停业损失费; 
(八)征用土地费: 
1.耕地占用税; 
2.菜田基金; 
3.青苗补偿费; 
4.土地补偿费; 
5.劳动力安置费; 
6.其他费用。 
(九)因特殊情况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红线外市政费按市政公用部门提供的咨询方案投资额核定。市政工程包括:上水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 热力工程; 煤气工程; 供电工程; 电信工程; 道路工程等。 
第十二条 项目总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 在计算拆迁安置费时,只摊入建设用地的费用。即: 总开发费用 应计开发费用=-----×建设用地面积 总占地面积 
第十三条 宗地允许有多种用途性质时,应根据最高最佳用途按本标准要求来计算其地价指标;综合楼宇的地价计算,应按其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来分摊地块面积,分别求取各用途的地价后,再按建筑面积的权重计算地块的综合地价指标。
第十四条 计算中容积率按收益部分建筑面积的容积率(简称收益容积率)取定,如建筑面积完全为地上,则取地上容积率;如含地下部分,则按实际收益部分建面积计算,不得小于总容积率的80%。
第十五条 地价的计算过程均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若以外币折算,汇率应根据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比价中间值选用,并在评估说明中加以明确。
第十六条 土地开发费总额不应超过熟地总价的60%;超过时,应在评估报告中注明原因,并提供足够的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报告须明确出让部分的规划条件及回迁用地、配套公建用地的面积。
【章名】第三章 评估报告书
第十八条 评估报告分为以下两类:
(一)评估技术报告是提供给地价审核委员会用以审核地价的报告。该报告须写明评估测算的详细过程;
(二)评估结果报告是提供给委托方说明经审定后评估结果的报告。可省略计算过程。报告须加盖“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地价审核委员会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一)委托方、受托方名称及项目背景介绍;
(二)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期和评估依据;
(三)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出让年限;
(四)评估标的物的权属及他项权利状况;
(五)评估标的物的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繁华程度、交通便捷度、地价区类以及市政设施等条件;
(六)开发项目的正式规划条件(以规划审定方案通知书为准)或已建项目的现状,其中包括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绿地面积或绿化率、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分布、容积率、建筑密度、限高及停车场位置和个数;
(七)对评估标的物的分析和评估方法的说明;
(八)评估人员名单、评估负责人签名及评估机构资格证明;
(九)评估测算过程(评估结果报告可省略);
(十)评估附件:评估资格证明、计委立项批复、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审定方案通知书、宗地位置图等作为评估依据的资料。
第二十条 评估技术报告应列出所使用的公式和选定的参量,对于关键的数据,应该说明其依据或来源。
(一)评估方法的说明,应包括评估思路、所采用的方法。
(二)在计算过程中,先通过各种方法测算出楼面熟地价后,得出一个综合结果;再进一步求得熟地总地价、地面熟地价;然后扣除建设用地上的前期费用计算出毛地总地价、地面毛地价、楼面毛地价。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文章搜索
 最新文章
北京市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三)
北京市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二)
北京市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一)
四合院评估四大要领
基准地价评估汇总
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土地
地产估价中容积率修正系数的确定汇总
应用收益还原法答题方法汇总
关于引用土地评估结果若干问题的研讨
如何评估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汇总
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综合计算题汇总
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汇总
土地估价实务辅导资料汇总
城市基准地价的应用前景
我国城市土地定级研究思路的转变
 热点文章
2006年考试真题---答案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四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一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三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二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五    土
2006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题汇
收益还原法试题及答案
部分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一)
2008年土地估价师考试远程辅导方案
2006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知识
第二部分     土地管理
土地估价的基本理论及答案
2006土地估价师考试题(土地估价理论
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实务试题汇
 建筑工程类考试:
注册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注册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咨询工程师 | 设备监理师 | 土地估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注册结构师 | 一级结构师 | 公路造价师 | 物业管理师 | 公路监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环保工程师 | 质量资格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友情链接
注册质量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建造师考试

注册土地估价师

会计职称考试 注册税务师 北京自考网 医学考试 报关员
注册设备监理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上海自考网 执业药师 报检员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投资项目管理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南方教育网 执业医师 单证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级结构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注册咨询工程师 证券从业资格 经济师考试 野三坡旅游 卫生资格 跟单员
注册安全评价师 一级建筑师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期货从业资格 审计师考试 教育黄页网 卫生职称 外销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级建筑师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师 职称英语考试网 银行从业资格 价格鉴证师 北京考试网 执业护士 会计证
注册结构工程师 房产经纪人考试 公路监理工程师 企业管理咨询师 企业法律顾问 国际商务师 自考书店网 证券考试 统计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 房产估价师考试 公路造价工程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证券资格考试 管理咨询师 人力资源师 考试书店 物流师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TUDIGU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tudigujia.com
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