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6至8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土地整理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在银川市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成果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审查了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的文字报告、图件、表格及数据库,观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信息管理系统演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工作自2006年6月开展以来,受到了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和部、厅、局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项目组采取“统一制定技术方案,分县实施,技术协作单位与土地管理部门紧密配合”的组织形式,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完成了自治区21个县(区、市)农用地分等和永宁、平罗、青铜峡、中卫市市辖区、原州区等5个县(市、区)的农用地定级估价试点工作,并汇总形成1∶50万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成果,数据格式规范,标准统一。应用GIS技术,建立了自治区、县两级农用地分等单元的追溯关系,并开发了农用地分等管理系统。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国家、自治区、县三级标准样地体系,形成了标准样地图集、分布图和属性数据库。 验收组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全区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和自治区实际,完成了国家部署的任务,予以验收。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马克伟副局长,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杨丽平处长,部土地整理中心郧文聚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刘卉厅长及中国农业大学、宁夏国土资源厅相关处有关专家出席了验收会。
土地评价处 20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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